关于举办2009深圳市首届工业设计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1-07-29 【返回列表】

各相关企业及设计公司:
    为贯彻《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将我市打造成全球性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中心的战略目标,全面展示我市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的“设计之都”的成就,选拔我市工业设计的技术能手,培育和造就一支优秀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工业设计行业的技术水平,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加快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决定举办深圳市首届工业设计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深圳市首届工业设计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 青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同信 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志华 共青团深圳市委副书记
刘志雄 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会长
黄造基 深圳市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会长
成  员:李育 黄跃辉 马阳 陈玉富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主 任:黄跃辉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
成  员:罗璇 封昌红 黄煜奎 高书东 李博 林蔚   刘诗成
(三)大赛承办单位
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四)成立大赛专家委员会
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聘请国内外工业设计权威专家成立大赛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竞赛标准、技术指导和评判工作。
二、竞赛时间
竞赛于即日起正式启动,10月25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11月7日至11月30日为竞赛阶段,报名参赛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4日。
颁奖时间:2009年12月1日
现场展览时间:2009年12月1日-12月31日
三、竞赛地点
本次竞赛的评审及现场制作、评判地点设在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的工业设计实训中心,现场展览地点设在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一楼展厅,颁奖地点设在2009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工业设计节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为工业设计师,分专业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
(二)竞赛标准
专业组的竞赛标准按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水平的要求制定。学生组的竞赛标准按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水平的要求制定。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由理论(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和实操(综合评审、专业技能)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内容主要是工业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评审包括对选手本人设计的已产品化的作品和过往业绩(专业组)或者是以往设计作品(学生组)进行的评审。专业技能包括命题手绘和计算机辅助绘制,主要考核选手的设计策划、设计分析、创意设计、设计表达等核心技能。
(四)竞赛流程
本次竞赛各组别均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
参赛选手在报名时递交作品,通过对作品的评选,以及过往业绩的评审,选出100名参赛者。赛后作品将退还参赛者。
作品评选时间:11月5-6日
地点: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10楼1008室(创意实训室)。
2、复赛
复赛分为理论竞赛和实操的手绘命题竞赛。
竞赛时间为:理论,120分钟;手绘命题,180分钟。命题手绘内容根据指定的竞赛主题,由参赛者手绘。
复赛综合成绩排名前50名者进入决赛。复赛综合成绩=综合评审20%+理论知识20%+手绘成绩60%。
时间:11月7、8日
地点:市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
3、决赛
决赛内容为工业设计实操竞赛的计算机辅助绘制,使用软件由参赛者在报名时指定。
竞赛时间为:计算机辅助绘制240分钟。
决赛综合成绩排名前10名者进入现场答辩。决赛综合成绩=综合评审20%+理论知识20%+(手绘成绩+计算机辅助绘制)60%。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部分成绩排列名次;如专业技能部分成绩也相同,则并列排名。
时间:11月21日-11月22日
地点:市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
决赛排名前10名的参赛者在现场答辩前应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和安排,运用设备完成设计作品的模型制作,模型制作设备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具体制作时间由组委会安排。
时间:11月23日至12月6日
地点:市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
4、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内容为选手向评委陈述作品创意设计、工艺流程等,接受评委提问,由评委现场评分。
竞赛时间为:作品陈述10分钟,问答5分钟
现场答辩完成后,按现场评委评分的平均分排出获奖名次,并在2009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工业设计节现场颁奖。现场答辩成绩=评委评分总分/评委数量(分别去除最高分与最低分)。
时间:11月21日-11月22日
地点: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10楼1008室(创意实训室)。
本环节竞赛将利用视频(带声音)在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19楼向观众现场直播,以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五、参赛条件
本次大赛只设个人赛。报名参赛的选手不得同时报专业组和学生组。
专业组参赛对象为在我市(含我市驻外地分支机构)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科研机构、各类院校(教师)以及以独立工业设计师身份从事工业设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参赛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户籍、学历、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在我市各类高校、高职高专、中职技校在校学习的工业设计专业学生,以及全国各类高校、高职高专、中职技校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2008年毕业但未参加工作)且拟在深圳从业的毕业生。参赛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户籍、学习年限等条件限制。大赛采用推荐制,并根据报名人数、各参赛选手提供的作品,以及推荐单位等情况进行筛选,选出参加大赛的选手,参赛选手以收到竞赛组委会发出的参赛通知作为获得参赛资格的凭证,大赛网站将正式公布参赛选手名单。各组别参赛条件如下:
(一)专业组
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从事以下产品设计工作的工业设计从业人员:
(1)消费产品设计:包括家用电器、民用电子产品、民用通讯器材、民用仪器仪表、家具、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玩具、文具、运动器械、灯饰灯具等;
(2)办公设备设计:包括电脑及外围设备、商业用机器设备等;
(3)医疗与科学设备设计:医疗与科学专用或个人保健用专业医疗设备、器械、仪器、用品等;
(4)交通工具设计:飞机、火车、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整车或零部件等。
2、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包括院校教师),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参赛。
3、自由职业者可以个人名义向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申请报名,申请报名须提交个人业绩和设计作品。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者情况予以综合评估、遴选并推荐参赛。
(二)学生组
工业设计相关专业的在校或应届学生,具有良好社会道德。
六、奖励办法
(一)专业组。
1、在竞赛中获得第1名、第2名、第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专业组冠、亚、季军,并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获得第4-1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专业组优秀奖,并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2、获得第一、二、三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如下:
第一名:奖金人民币 8000元
第二名:奖金人民币 5000元
第三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
3、获得竞赛前六名且理论、实操双科合格的优胜者将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
4、获得竞赛前十名且理论、实操双科合格的优胜者,由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颁发技师层次证明。决赛综合成绩第十一至第五十名且理论、实操双科合格的优胜者,由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颁发高级工层次证明。今后国家将工业设计列入鉴定职业时,该证明可作为申请核发相应层次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凭证。
5、决赛综合成绩前五十名的优胜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优胜者荣誉证书,符合当年度深圳市招调工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下达专项招调工指标,由选手所在单位在当年度或下年度内办理招调工手续。
(二)学生组。
1、在竞赛中获得第1名、第2名、第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学生组冠、亚、季军,并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获得第4-1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学生组优胜奖,并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奖金层次如下:
第一名:奖金人民币 5000元
第二名:奖金人民币 3000元
第三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
2、决赛综合成绩前三十名且理论、实操双科合格的优胜者,由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颁发高级工层次证明。今后国家将工业设计列入鉴定职业时,该证明可作为申请核发相应层次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凭证。
在排列名次中,如竞赛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部分成绩排列名次;如专业技能部分成绩也相同,则并列排名。
七、竞赛费用
本次竞赛免收参赛费。
八、竞赛规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1、严格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各竞赛项目的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比赛,由专业考评员对比赛作品进行评审。
(二)严格考培分离原则。
(三)组委及组委会成员不得以任何作品形式参赛。
(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者姓名和单位等资料将绝对保密。
(五)参赛作品著作权声明。
工业设计竞赛的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必须确保原创性,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违反上述规定,在竞赛过程中产生著作权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其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本次竞赛的所有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选用作品以作公益性展览及宣传。
(六)参赛作品评分在无姓名方式下进行,考生代号临时编定。
(七)竞赛争议或投诉处理
实操竞赛现场如出现争议或投诉,由现场专家裁判组多数合议决定,赛后不予受理。其他争议或投诉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执行。
(八)竞赛组委会对竞赛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竞赛的参赛方法分为报名及初赛后的身份确认两个步骤。
(一)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可到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参赛登记表。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提供电子文档和报名表2份;
2、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学生组的选手须同时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
3、选手3张近期免冠大1寸黑白近照;
4、提供能展示本人从事设计工作风采的照片(电子文档);
5、选手本人设计的作品材料。包括作品设计图纸(含效果图),其中图形文件的尺寸不小于A3、精度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G。每位选手作品提交数量为3件以内。专业组的选手所提供的必须是已产品化的作品材料,含产品实物照片及承诺函的电子文档。(专业组的选手须同时提供过往业绩情况:包括个人荣誉、国内外参赛参展获奖情况、设计量产数量、品种或经济效益情况及其他与业绩相关的个人情况等,过往业绩需在参赛报名表上如实填写,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三)身份确认
经初赛筛选后,专业组及学生组共200名进入复赛的选手,还需进行身份确认。(具体时间及具体内容由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通知)
1、复赛选手需填写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竞赛报名卡;
2、深圳务工的参赛选手需提供社保卡复印件(验原件)。
(四)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
(五)竞赛中的计算机软件绘制效果图环节大赛组委会为选手统一提供Photoshop、CorelDRAW、Illustrator平面软件以及由参赛选手可选用的3D Max2008、CINEMA 4D、 Rhino、Alias Studio、Solid Works、Solid Edge、CAXA实体设计2008应用软件及Vray渲染器插件,报名表中必须选定使用软件。
(六)现场答辩前的作品制作环节大赛组委会为选手统一提供CNC手板工艺、激光加工工艺、快速成型、模型复制、产品精细加工工艺等设备。
(七)大赛组委会将针对大赛阶段侧重的实践能力,向参赛选手开展免费的赛前培训及专题讲座,地点设在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福田区益田路3013号南方国际广场D栋1208室,联系电话:82824092,82823039,82823269。电子邮箱:hellen.liu@szida.org;vicky.wang@szida.org
十、其它事项
(一)大赛网站将公布大赛样题及有关规则。
(二)选手自带必要的手绘工具。
(三)大赛网站将开通大赛论坛,选手可对大赛有关问题进行咨询、讨论。
(四)大赛技术网站为www.szida.org。
(五)详情可登录http://www.sz12333.gov.cn查询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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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技能大赛报名表.doc


工业设计技能大赛承诺函.doc